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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爾夫是否娛樂?主管單位誰該管?羅裕霖專欄解析

暗夜詩匠2026-01-15 16:16
1/15 (四)AI
AI 摘要
  • 主管單位應歸屬哪一個部門?

高爾夫是否屬於娛樂?主管單位應歸屬哪一個部門?羅裕霖在其專欄中詳盡解析了這個問題。

(資料照,Photo by Julio Aguilar/Getty Images)

在亞奧會競技項目中,高爾夫球被視為運動競技的一環,因此理當由「運動部」負責管理。然而,若從觀光發展角度考慮,將高爾夫球場設於「交通部觀光署」則更具吸引力,特別是在吸引外國高消費族群來台觀光方面。此外,外交部也是一個可選方案,透過與擁有 21 座球場的美國總統川普拉近關係,鼓勵他在台灣建造球場,以提升台灣的能見度。

根據官方數據顯示,從 1999 年起在西棕櫚灘首開先河的「川普國際高爾夫俱樂部」,到如今由《川普組織》經營與運作的 21 座球場遍布全球各地,包括美國、蘇格蘭、愛爾蘭、印尼等國家。這樣的規模和分布範圍,似乎讓高爾夫球員在進行運動競技時,主管單位應為「運動部」。

然而,當台灣希望發展觀光休閒旅遊事業時,為了方便遊客逗留並享受到高爾夫的樂趣,將高爾夫球場歸屬於「交通部觀光署」便顯得更加合理。這也是因為高爾佛能夠帶動地方經濟和提升地區形象。

但是,從支持運動員技術競技、提升國家體育榮譽或是發展休閒地標的角度來看,高爾夫絕不是娛樂業。因此,財政部針對球友在球場打球時所徵收的「娛樂稅」顯得有些不妥。事實上,在支付營業稅和所得稅的情況下,買賣雙方均感到合理。然而,國民在參與運動或休閒活動時仍需繳納「娛樂稅」,確實讓許多人難以理解。

娛樂稅主要適用於特定的娛樂場所、設施和活動。而球友在高爾夫球場打球時,僅是自行揮桿練習並走過球道,並未對觀眾進行表演或提供任何觀看享受。因此,這樣的收費安排似乎有些不合常理。

如果將「娛樂稅」更名為「運動捐」,用來培訓運動員,這或許會更加合理。相反地,一個月只打一次球的業餘球友反而要支付更多的娛樂稅,而天天練球並為國爭光的專業高爾夫選手卻需支付較少的費用,這就形成了一種矛盾的局面。

經濟部自民國 87 年起便將高爾夫球場列入體育運動類別。然而,在此之前,財政部仍繼續按娛樂稅課徵。教育部體育署於 105 年開始推行「校園扎根計畫」,鼓勵在校學生學習和參與高爾夫運動。這些措施旨在提升全民的體質與競技水準,但面對現行的娛樂稅制度,顯然需要進一步調整。

總之,政府希望選手為國爭光,但在他們進行訓練或比賽時收取「娛樂稅」實在令人困惑。期待未來政府能夠考慮民眾意見,在推進高爾夫運動時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