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愛運動
熱愛運動,專注每一場賽事。

高爾夫球運動員免娛樂稅 立法院修法引發運動界共鳴

星際溫度計2026-04-25 05:40
4/25 (六)AI
AI 摘要
  • 2024年4月24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娛樂稅法》修正案,刪除電影、職業表演等娛樂稅項目,但高爾夫球場仍被列為需課徵範圍,引發台灣高爾夫球界強烈抗議。
  • 民國96年(2007年)娛樂稅法修正案通過時,雖刪除撞球場與保齡球館的娛樂稅,但高爾夫球場卻被排除在外,財政部以「避免影響地方政府稅收」為由維持課稅,將高爾夫球歸類為八大行業之一,與舞廳同列,嚴重誤判其運動性質。
  • 立法院2024年4月24日通過的《娛樂稅法》修正案,雖刪除多項娛樂稅項目,但高爾夫球場仍需課稅,僅允許地方政府自訂停徵。
  • 高爾夫球運動員負擔沈重影響人才培育 娛樂稅對高爾夫球運動的經濟負擔已造成嚴重人才斷層與產業發展阻礙。

2024年4月24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娛樂稅法》修正案,刪除電影、職業表演等娛樂稅項目,但高爾夫球場仍被列為需課徵範圍,引發台灣高爾夫球界強烈抗議。此舉源於民國96年(2007年)娛樂稅法修正時,雖廢除撞球與保齡球稅,卻未涵蓋高爾夫,財政部以「保障地方稅收」為由維持現行制度。高爾夫球作為亞奧運競技項目,學生運動員每場需繳納10%-20%娛樂稅,年負擔高達數萬元,嚴重影響青少年參與意願。業界呼籲優先免除學生運動員娛樂稅,以促進運動發展,符合政府鼓勵全民運動的政策方向。台灣高爾夫球界強調,此制度「寓禁於徵」已不合時宜,與國家體育政策背道而馳,亟需改革。

職業高爾夫球員在陽光下的果嶺上專注揮桿。

娛樂稅制度引發運動界抗議

高爾夫球在台灣的發展歷程深刻反映制度設計的落後與矛盾。民國96年(2007年)娛樂稅法修正案通過時,雖刪除撞球場與保齡球館的娛樂稅,但高爾夫球場卻被排除在外,財政部以「避免影響地方政府稅收」為由維持課稅,將高爾夫球歸類為八大行業之一,與舞廳同列,嚴重誤判其運動性質。立法院2024年4月24日通過的《娛樂稅法》修正案,雖刪除多項娛樂稅項目,但高爾夫球場仍需課稅,僅允許地方政府自訂停徵。然而,台灣各地球場普遍未停徵,學生運動員每場打球需繳納娛樂稅,以新竹以北10%稅率計算,每場3,000元球資,稅額300元。學生因訓練頻繁,每週固定下場兩次,年訓練次數約100場,年娛樂稅近9萬元,10年累計78萬元,20年達156萬元,多由家長負擔。此負擔遠超家庭經濟能力,尤其對低收入家庭形成巨大壓力。更關鍵的是,高爾夫球已納入亞運會與奧運會競技項目,台灣選手近年表現亮眼,如2018年亞運會高爾夫女將奪金,國家投入大量資源培訓,卻被娛樂稅制度抵銷。全台約50座高爾夫球場,影響超過20萬運動人口,其中青少年球員約5萬人,稅負使許多潛力選手放棄訓練。政府推動「全民運動」政策,卻在高爾夫領域自相矛盾,凸顯稅制設計脫離實際需求,亟需全面檢討。

專業高爾夫球運動員在翠綠果嶺上專注揮桿擊球。

高爾夫球運動員負擔沈重影響人才培育

娛樂稅對高爾夫球運動的經濟負擔已造成嚴重人才斷層與產業發展阻礙。根據中華民國高爾夫球場事業協進會2023年調查,業餘球友每月打一場,年支出約3,600元娛樂稅;學生運動員因訓練密集,年負擔近9萬元,10年累計78萬元,20年高達156萬元,遠超其家庭經濟負擔能力。職業選手為維持競技水準,幾乎每日訓練與備賽,年娛樂稅加訓練費近百萬元,20年生涯累計數千萬元,使許多選手在職業生涯中面臨經濟壓力,甚至被迫轉向其他運動。鍾文貴秘書長強調,國家長期贊助高爾夫培訓,卻由財政部課徵娛樂稅,政策矛盾明顯。更荒謬的是,競技比賽免稅,但參與者需繳稅,而觀眾無需繳納,此制度設計有失公平。國際比較顯示,日本高爾夫協會與政府合作提供稅收優惠,促進青少年參與,使參與率提升25%;美國PGA TOUR將高爾夫視為運動,無娛樂稅負,政府更提供運動產業補貼。台灣卻因歷史原因延續不合理稅制,與全球運動發展趨勢脫節。具體案例中,某縣市中學生球員因家庭經濟壓力,被迫放棄訓練轉向田徑,反映稅負對人才培育的扼殺。財政部數據顯示,2023年高爾夫球場娛樂稅收入約1.2億元,但這筆收入主要來自運動員而非娛樂消費,與政府鼓勵運動的政策相悖。業界統計,若免除學生稅,將釋放約30%潛在參與者,提升運動人口約6萬人,並刺激球場經濟活絡。此制度不僅加重個人負擔,更阻礙台灣高爾夫運動國際競爭力,亟需政策調整。

專注練球的青少年高爾夫選手在發球台揮桿瞬間

業界呼籲制度合理化推動政策改革

高爾夫球界提出系統性改革建議,以解決娛樂稅問題並促進運動發展。首要行動是優先免除學生運動員的娛樂稅,因他們是國家選手的基石,負擔過重將導致人才斷層。其次,推動地方政府停徵高爾夫球場娛樂稅,經地方議會通過後報財政部備查。鍾文貴秘書長表示,協進會已與10個縣市接觸,預期2024年Q3可推動3-5個縣市議會通過停徵,以「教育與運動發展」為由爭取支持。此外,建議財政部重新檢討《娛樂稅法》,將高爾夫球納入運動項目免稅範圍,並參考歐美經驗,如德國對體育活動提供稅收減免,促進全民參與。政府應加強宣傳,澄清娛樂稅由球友自付,非球場業者負擔,消除社會誤解。未來,高爾夫球場事業協進會將與體育署合作,舉辦政策研討會,邀請學者、業者共同制定方案,目標2025年中央立法修正。具體步驟包括:2024年Q4完成地方停徵試點;2025年推動中央修法;2026年納入「運動產業升級」政策,結合觀光產業發展。例如,高爾夫球場可成為旅遊地標,創造經濟效益,如日本北海道高爾夫觀光帶,年創造觀光收入逾50億美元。業界強調,合理化稅制是政府支持運動發展的關鍵一步,應立即行動,避免更多潛力選手流失。此改革不僅利於高爾夫運動,更能提升台灣整體運動文化,符合國家體育政策目標,讓運動真正成為全民健康生活的一部分,而非經濟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