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稅法修正案通過 刪除電影演唱會等四項免徵娛樂稅
-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5日初審通過《娛樂稅法》修正案,刪除電影、演唱會、職業性表演及棒球籃球等競技比賽的娛樂稅,預計2026年4月16日生效。
-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修法後將依《娛樂稅法》第3條公告其他可能入列項目,如娃娃機、KTV或遊樂園等,預計2026年Q2完成細部規範。
- 7%,此舉將直接減輕藝文產業營運負擔。
- 國際比較顯示,日本自2019年起免徵演唱會娛樂稅,韓國則針對國際藝人演出實施稅收優惠,台灣此舉有助於提升本土藝文產業國際競爭力,尤其符合近年「文化經濟」政策趨勢。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5日初審通過《娛樂稅法》修正案,刪除電影、演唱會、職業性表演及棒球籃球等競技比賽的娛樂稅,預計2026年4月16日生效。此舉旨在回應社會對過時稅制的批評,促進藝文產業發展。現行制度下,電影娛樂稅最高達60%,職業性表演最高30%,競技賽事最高10%,這些稅率內含票價中。修正案通過後,整體22.5億元娛樂稅中約5.1億元將免徵,台北市政府已表態將朝娛樂稅全免推動,高雄市評估年減收1.05億元。財政部表示,修法後將公告其他可能入列的娛樂設施項目,如娃娃機、KTV或遊樂園等。
修法內容與稅收影響
本次《娛樂稅法》修正案核心在於刪除四類活動的娛樂稅,包括電影放映、演唱會、職業性表演戲劇及非職業性歌唱,以及棒球、籃球等競技比賽。現行稅制中,電影娛樂稅最高60%、職業性表演30%、競技賽事10%,這些稅率均內含於票價中,導致觀眾實際承擔成本增加。根據財政部統計,整體娛樂稅收22.5億元中,約5.1億元屬被刪除項目,佔總額22.7%,此舉將直接減輕藝文產業營運負擔。保留項目則包括高爾夫球場(20%)、舞廳舞場(50%)及經財政部公告的娛樂設施(最高25%),地方政府仍保有是否課稅的裁量權。財政部進一步說明,修法後將依《娛樂稅法》第3條公告其他可能入列項目,如娃娃機、KTV或遊樂園等,預計2026年Q2完成細部規範。國際比較顯示,日本自2019年起免徵演唱會娛樂稅,韓國則針對國際藝人演出實施稅收優惠,台灣此舉有助於提升本土藝文產業國際競爭力,尤其符合近年「文化經濟」政策趨勢。值得注意的是,免稅後雖減輕產業成本,但觀眾實際票價未必下降,因主辦單位成本結構仍受藝人酬勞、場地租賃等多重因素影響,此點將在後續產業調查中深入分析。
產業界回應與未來展望
產業界對修法反應正面但持理性期待。知名演唱會主辦單位「寬宏藝術」表示,若免徵娛樂稅,將大幅降低營運成本,尤其近年國際藝人來台演出頻繁,韓星身價因疫情後翻倍成長,演出酬勞佔總成本40%以上,娛樂稅免徵僅能緩解小部分壓力,但有助於提升整體利潤空間。導演謝念祖代表「全民大劇團」指出,近年表演結合美食、科技等跨界型態日益興盛,如「音樂劇+米其林餐廳」模式,此類創新展演是否能免稅值得研議,並呼籲政府應建立差異化配套,支持本土產業發展,避免與國際藝文產業脫節。產業分析指出,免稅政策雖無法直接反映在票價上,但將促進更多小型表演團體參與市場,例如社區劇場或獨立音樂演出,預計2027年相關活動數量可增15-20%。另需注意的是,修法後需配套「藝文產業認證機制」,避免高價演唱會主辦單位濫用免稅優惠,財政部已規劃與文化部合作建立審查標準。國際經驗顯示,法國透過「文化稅收抵免」激勵小劇場發展,台灣可參考此模式,將免稅效益擴及基層藝文活動,進而提升整體文化生態系。
地方政府態度轉變與財政考量
地方政府態度從反對轉為支持,關鍵在於《財劃法》修正後財源結構改善。財政部指出,修法前地方政府均以娛樂稅為重要財源反對刪除,但《財劃法》修正後,2025年首季地方政府賦稅收入達2794億元,年增1.1倍,財政自主性顯著提升。台北市財政局長胡曉嵐強調,市長蔣萬安已於民國113年宣示推動「演唱會經濟」,免徵娛樂稅將加速吸引國際藝人來台,預估2026年可帶動觀光及周邊產業成長5-7%,稅損需試算但整體經濟效益可彌補。高雄市府則評估,該市每年娛樂稅收2.68億元,廢除四項目後年減收1.05億元,但將視產業發展評估調整保留項目稅率,例如高爾夫球場若營收成長,可逐步提高稅率。財長莊翠雲表示,地方政府態度轉變反映財政結構優化,不再過度依賴娛樂稅。延伸觀察,新北市、台中市已表達跟進意願,預計2026年Q1前提出地方配套方案。此政策也呼應行政院「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將藝文產業納入國家戰略,避免過去因稅制僵化導致產業外流。未來需注意的是,免稅後地方政府財政缺口需透過其他稅源補足,例如擴大觀光稅或數位經濟稅收,確保公共服務品質不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