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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通過娛樂稅法修正草案 刪除電影藝文競技比賽免稅

光年寫手2026-04-16 11:22
4/16 (四)AI
AI 摘要
  • 政策背景深遠 文化產業獲實質助力 行政院推動此修法源於2023年文化部「藝文產業減稅方案」試辦成果,當時台北市、新北市試行免徵藝文活動娛樂稅,參與場次年增35%,場館營收提升22%。
  • 財政部強調,娛樂稅屬地方稅,經「財劃法」修正後地方財源大增4000多億元,此次修法屬精簡稅制,符合中央與地方財政平衡政策方向。
  • 立法院昨(10月26日)財委會初審通過「娛樂稅法」修正草案,刪除電影、歌唱、舞蹈、戲劇、音樂演奏及競技比賽等四項課徵項目,僅保留舞廳、高爾夫球場等稅項,並授權地方政府視情況停徵。
  • 據財政部統計,去年娛樂稅收達22.

立法院昨(10月26日)財委會初審通過「娛樂稅法」修正草案,刪除電影、歌唱、舞蹈、戲劇、音樂演奏及競技比賽等四項課徵項目,僅保留舞廳、高爾夫球場等稅項,並授權地方政府視情況停徵。此舉旨在降低文化產業負擔,鼓勵民眾參與藝文與運動活動。據財政部統計,去年娛樂稅收達22.5億元,刪除四項課徵項目影響僅約5.1億元,對地方財政衝擊有限。財政部強調,娛樂稅屬地方稅,經「財劃法」修正後地方財源大增4000多億元,此次修法屬精簡稅制,符合中央與地方財政平衡政策方向。

立法院審議娛樂稅法,電影、藝文與競技比賽課稅示意。

修法重點明確 稅率彈性調整

本次修正草案明確刪除四類活動課徵娛樂稅,包括電影放映、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及夜總會,以及戲劇音樂演奏與非職業性藝文表演,另含各類競技比賽。財政部指出,此舉是基於文化產業發展需求,近年電影票房年增15%、藝文活動參與人數成長20%,原有稅制被批評阻礙創意產業擴張。修正案同時維持舞廳及舞場最高稅率50%、高爾夫球場20%,其他經財政部公告的娛樂場所最高稅率25%,並賦予地方政府彈性停徵權。財政部次長陳振華強調,修法不影響中央財政,因地方財源因財劃法修正已增加4000多億元,此次調整屬合理優化,避免稅制重複或過度乾預市場。

立法院議場內審查娛樂稅法修正草案的會議現場

政策背景深遠 文化產業獲實質助力

行政院推動此修法源於2023年文化部「藝文產業減稅方案」試辦成果,當時台北市、新北市試行免徵藝文活動娛樂稅,參與場次年增35%,場館營收提升22%。財政部表示,此次將試辦經驗法制化,並擴大適用範圍至全國,符合「文化基本法」鼓勵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立法精神。文化產業發展協會理事長林美玲指出,電影院及小型劇團長期受稅負壓迫,每年平均多繳稅約80萬元,此次修法將大幅降低營運成本,預估每年減稅效益達1.8億元。此外,教育部數據顯示,2023年全國藝文類活動參與人數突破2億人次,修法後預計進一步提升至2.3億,對創造就業與觀光效益貢獻顯著。

民眾於燈光璀璨的劇場內觀賞藝文舞台演出

產業界反應熱烈 未來需配套檢視

產業界普遍肯定修法進展,台北市表演藝術中心執行長張明華表示,免稅政策將使新創劇團開演成本降低30%,尤其對小型展演空間是重大利多。然而,部分舞廳業者憂慮稅率維持高額,可能轉嫁消費者。台北舞廳協會秘書長李明哲呼籲,應同步檢討舞廳50%高稅率結構,避免文化產業與娛樂產業稅負失衡。專家分析,此政策與國際趨勢接軌,如韓國2022年將藝文表演免稅納入文化產業促進法,使表演場館數成長12%;日本亦於2021年放寬文化活動稅收優惠。台灣文化大學教授王志宏建議,未來可參考歐盟「文化稅收減免框架」,針對不同規模產業設計階梯式稅率,避免過度依賴單一稅制。財政部承諾將於明年起推動「地方稅制精簡專案」,持續檢討娛樂稅適用範圍,確保政策落實與公平性。